四夷賓服勢  

一、陰符槍總訣六則

(一):身則高下,手則陰陽,步則左右,眼則八方。

:陽進陰退,陰出陽回,粘隨不脫,疾若風雲。

:以淨(靜)觀其動,以退敵前(此句當有沿訛),審機識勢,不為物先。

:下則高之,高則下之,左則右之,右則左之。

:剛則柔之,柔則剛之,實則虛之,虛則實之。

:槍不離手,步不離拳,守中禦外,必對三尖。

 


 

二、上平勢七則

立身要聳,前步要顛,滿托上與胸齊,此長槍勢也,用之小槍可也。

彼槍扎我左脅,我開左步,向裡促步前進,連掤他手,勢窮反槍,我單手扎出。

彼槍扎我右脅,我開右步,向外隨步扎彼小門,落騎馬勢,即照下平勢運用可也。

彼槍扎高我大門,我搭槍如蛇纏物,連足趕上二轉,將彼槍扶在正中,盡力使下,即用單手扎出,小門同。彼從大門,不論上中下三門扎我,即乘扎之時,開右步,隨右步躲開彼槍,用單手盡力中平扎彼大門,是為青龍獻爪。

彼從小門,不論不論上中下三門扎我,即乘彼槍(槍下當有脫字)之時,懸空轉步,躲開彼槍,用單手盡力扎彼小門,亦是青龍獻爪。

(註)若將第四節分作二則,本篇當佚一則。

 


 

三、中平勢十三則

立身要正,平槍在臍上,彼中平扎我大門,我用圈法圈開彼槍,單手扎出。

彼中門扎我小門,我用圈法圈開彼槍,單手扎出可也。彼槍中平扎我大門,我退步掩彼槍梢,彼轉扎我小門,我撒前手,單手扎彼小門。

彼中平扎我小門,退步掩彼槍梢,彼槍扎我大門,我撒前手,單手扎出可也。

彼中平扎我大門,我開左步,隨右步,後手轉陽至臍下,前手合陰,雙手照他虎口扎出。

彼中平扎我小門,我開左步,隨右步,落騎馬勢。雙手照他手腕扎去。

彼中平扎我大門,我用青龍獻爪扎去,與上平法同。彼扎我小門,我用青龍獻爪扎去,亦與上平法同。

彼中平扎我大門,我退步挑彼手腕,槍要出長,前手仰,後手合。

彼中平扎我大門,我退步從他,指前手,托後手扎。 (扎下當脫一彼字。)彼高扎我大門,我隨槍作托刀勢,起槍扎彼手,或彼桿,或彼槍開梢,即反手用盡力扎出。

彼高扎我,圈開彼槍,進步雙手高扎彼臉,他槍起護,我撒開前手,用單手扎彼腮。

彼平扎我小門,我開左步,隨右步,落騎馬勢捉彼,以後照彼下平勢用。彼待槍不動,如先扎,必合槍開梢則扎,不開梢則不紮。

(注)須將第二節,第六節,第八節,各分作二則,才符標題十三則之數。

 

 


 

四、下平勢十一則

彼中平梨花滾袖槍扎我,我用陰陽手一仰一合,輕敲彼槍,連足退後要紮他,他轉槍之時,我撒前手,單手扎出。

彼低粘我,不論大小門,我與他落槍之時,進前步,起身扎他咽喉,此下平勢俱可用之。

托刀勢,後腿弓,前腿蹬,彼扎我,我身懸空轉步,單手扎彼腳腕,彼從大門中平扎我,我前足收回,用雙手扎,俯身打彼槍桿,連足趕上,敲彼前手,待彼勢窮,反槍單手扎出。

彼從小門斜扎我,我將前足收回,用陽手背扎他槍。彼轉槍大門扎我,我開左步,代右步,用單手扎彼小腹。

彼低粘我槍,我向他小門,開左步,促右步,雙手扎彼乳下。

我梢在左,他中平扎我,我開左步,代右步,單手盡力扎彼小腹。我槍在右,他中平扎我,我懸空轉步落騎馬勢,單手扎彼左脅,中與不中,即抽槍照原勢跳回。他若趕來,將槍在地顛起,用滑步扎他,我槍梢在中,看其身一動,即發槍扎去,是謂先發削人,名占位之槍。

彼從大門高扎我,我從大門圈開他槍,用單手扎出可也。彼從小門高扎我,我從小門圈開彼槍,亦用單手扎出可也。

(注)本篇佚數則。

 

 


 

五、穿袖,挑手,穿指,搭外,搭裏十七則

(一):今人扎槍,步步上前,殊失進退之理,我今定退一步法,隨護隨退,則彼槍扎空,其心必亂,亂而取之,其勢甚易,蓋爭先者,黃帝之學也,退後者,老子之教也。

(二):今人扎槍,以捉拿為主,捉拿不住,不敢還槍,則利在常扎者,不如躲還,只妙在一時,所謂中平一點,難招架也。

(三):今人扎槍,高扎高迎,低扎低迎,緊緊相隨,惟恐不及,失之太迂;不如高扎高迎,彼落我即扎高,低扎低迎,彼起我即扎低,在上紮上,在下紮下,甚為捷便。

(四):今人扎槍,多用轉槍,裏掩扎外,外掩扎裏,如梨花滾袖槍是也。不知此最吃虧,如彼槍扎我,我從大門掩住彼槍,令其扎我小門,彼轉槍扎我,我撒前手,後手扎出,彼落空,我槍著實矣。

(五):凡發槍扎人,要透,不要穿,一點便回,隨立脫以備不虞,兵法所謂一克如始戰者是也,慎之慎之。

(六):凡與人扎對槍,不許呆立,他以虛槍相試,我以虛槍相應,彼進我退,彼退我進,足要輕,步要碎,身無定影,飄飄如仙,待實扎之時,我躲槍還槍,使開步法向前,翩身著力也。

(七):凡與人對槍,要去貪心,絕脫氣,眼注彼手,勿得旁觀,微有不便,不勉強發槍。待時而動,一擊便脫為上乘。

(八):凡與人對槍,要善賣破綻,誘之使入,中途擊之,彼不及防,兵法所謂形之敵,必從之者也。

(九):凡與人對槍,我心不肯先扎,必不得已,亦惟點一槍誘之使入矣。

(十):凡與人對槍,讓我先扎,我虛點一槍,即便回身,彼若趕來,其舉足未定之時,所謂及其陳未定而薄之者是也。 (注)本節有脫句。

(十一):凡與人扎槍,利在乘虛,如彼扎上則下虛,下則上虛,扎右則左虛,扎左則右虛,以目注之,以時蹈之,百無一失,兵法所謂兵形避實而擊虛者是也。

(十二):凡與人扎槍,與用兵相同,體者:兵也。心者:大將也。目者:先鋒也。三軍運用,難在一人,然平日之節制(本句當有脫字),已戰之時,先鋒領眾對敵,固不及事事而謀之大將,扎槍亦然,平日手足習熟,對敵之時,目光一照,四體從令,亦不著著用心也。

 

(十三):凡扎槍不必著數太多,博而不精,終屬無益,只在要緊處操演精熟,變化無窮而已,所謂兵不在多而在精者也。

(十四):凡與人扎槍,我發槍扎彼,彼從大門拿開,我槍落左,不必著急,看其高來,我倒後步盡力一抽,落抱刀勢,反身單手扎出,看其低來,我倒後步作阻攔勢,閉住他槍。

(十五):凡與人對槍,我發槍扎人,彼從小門拿開我槍,領我落右,不必著急,待其扎來,不論高低,我將前步一退,後手一提,作翦步而走。出險之後,重回定勢。

(十六):凡與人對槍,要看勢。兵法云:用眾者務易,用寡者務險。一人與二人扎槍,其數已倍,況多者乎!據險固不待言,然平人扎槍,與兵法究竟不同,兩軍對壘,限於紀律,豈能曳兵而走。是平人則不然,相持於城邑院落之中。或據穿口,或據隘巷固宜,方平原曠野,彼眾我寡人則翦跳為主,必不可背陷重圍,想起空間之處,即我托足之所,彼趕來拖槍而走,不趕即止,頻頻回顧,見有輕足善走者迫近吾身,我回身單手直刺,中與不中,拔槍又走,出險又息,罵之則來,趕來又如前,如此則一可敵百矣。

(十七):凡與人扎槍之法,先學縱跳,能逾高趕遠,繼之以脫,則萬將難敵矣。

 


 

六、陰符槍七絕四

嫋嫋長槍定二神,也無他相也無人,勸君莫作尋常看,一段靈光貶此身。

心須望手手望槍,望手望槍總是真,煉到丹成九轉後,心隨槍手一起迷。

至道何須分大小,精粗總是一源頭,若將此術當兵論,孫武何須讓一籌。

靜處為陰動則符,工夫只是有沉謀,若還靜裏無消息,動似風雲也算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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