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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臉書」、「噗浪」、「微博」這類型的為網誌出現後,大家心聲的抒發似乎也跟著隨興許多,許多言語文字的斟酌似乎也比較沒有心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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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看到一位朋友由於在某大電信業者體驗到不是太愉快的服務經驗,所以在他的FB塗鴉牆上寫道:「某某電信業者真的很爛耶,申裝用傳真就可以,退租非要到櫃檯? 銀行剪卡都不用到櫃檯了,某某電信業者這樣落伍嗎」這段發言引起許多人跟進附和(ㄟ~~~老山姆也是媚俗的一員XD)。但過沒多久,一位服務於該業者的朋友便即挺身而出為企業展開義正詞嚴地攻防辯護。

當下的第一感覺是:如果我是那家XX電信業者的高級主管,一定要給那位電信從業朋友一個大大的擁抱!

第二感覺是:擁抱過後也要請你見諒,可能必須請你拿出你對本企業的忠心,麻煩當個短時間箭靶吧~~~~XD

這樣說好像太沉重了!

在行銷上來說,每一個環節都是環環相扣,消費者體驗到的,就是企業、產品整體給個人的感覺;「你所得到的反應就是你在進行溝通上的意義」,花了成千成百萬的銀子,打廣告作活動與消費者溝通,有時卻往往敗在這樣一個小細節上,「魔鬼藏在細節裡,但天使可不一定!」。馬自達事件如是,XX電信業者亦有可能如是哪!(不過大恐龍應該也不會有反應就是惹~~~XD)

一個企業能有員工如此有向心力,很難得;但也凸顯這個企業在CRM的教育訓練上或許有些需要改善的地方。有時,在「個人」的FB塗鴉牆上,不做甚麼比做了甚麼要好,一個僵化的客服話術,可能不如一句簡單的安慰或是沉默以對,是不?

畢竟多了一塊魚好像也不能滿足對方甚麼,除了自己地圖上的憤憤不平。


「品牌」、「行銷」這回事,個人覺得有時真的與「信念」有很大的關係。

今天你對於一個品牌有認同感,相信它真是能代表你,說出你的心聲,對於該品牌的粘著度自然會拉高,「不認同感」的運作其實也差不多。


但是,當你「相信」了一件事時,別人也有需要「相信」同一件事情嗎?


N.L.P.經驗中,「說服」的先決條件,是先找到對方的「真實需要」。

如果,我們可以保持自我的「相信」,同時允許自己,尊重其他人抱持「相信」的內在,或許會更容易找到說服對方的著力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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